宝安机场扩建空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1-12 14:13:1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名称:深圳宝安机场扩建空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日 期:2012年1月11日
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系统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柴油发电机组 1批
详见《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投标权转让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
2) 柴油发电机产品,非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月12日起至2012年1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 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联系人:曾洁莹)报名,并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IC卡,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报名时间结束后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各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待书面通知)。
6.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2.5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7. 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8.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163号。电话:020-86122243 传真:020-86123187)署名投诉。
10. 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地 址: 广州市机场路
电话: 86 20 87768198 电话:(8620)86130311
传真: 86 20 87673286 传真:(8620)86125333
联系人:黄伟俊、曾洁莹 联系人:覃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