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办公楼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添加时间:2012-01-18 15:12:4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空港经济区综合业务办公楼工程经天津空港经济区综合经济局备案批准特此进行空港经济区综合业务办公楼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二、 工程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空港经济区综合业务办公楼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东侧、东五道南侧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000㎡,建筑层数为9层,混凝土框架结构。高度42.3米。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变电站内的变压器(35KV及以下)、高压柜、低压柜、发电机组及变配电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本次招标不包括土建)。本标段投资约5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四、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资质: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2)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3)开标时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5、开标时,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6、开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完成2011年年检。(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8)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9)投标申请人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在处罚期的或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报告》(空港经济区规建局颁发)中取消入区参加招投标资格的企业取消报名资格。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05月31日。
六、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 报名日期:2012年1月 16日 至2012年1月 20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 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102号2楼)。
九、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中投标资格以建设部、天津市、保税区建设行政主管报名下发的处罚通知书为准)。
十一、文件获取: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另行通知。获取文件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新苑大厦11楼)。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二、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三、 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四、 、发布日期:2012年1月16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负 责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022-84906266
十、 联系电话: 13011359568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