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科技产业园研发中心电缆材料采购工程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2-29 18:07:2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现对苏通科技产业园研发中心室外电缆材料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具体位于沿江高等级公路南侧、沿海高速公路以东,园区江成路西侧。
2、本批招标范围:苏通科技产业园研发中心工程所需的室外电缆材料采购。
3、工程规模:电缆约7930m,估算价约400万元。
4、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苏通科技产业园研发中心工程所需的室外电缆材料采购。
5、计划开、完工时间:工期:18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标段:苏通科技产业园研发中心室外电缆材料采购工程。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是电线电缆生产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供应本工程的电缆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在近二年的年度总销售额应在4亿元以上;近二年内承建过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项目2个(电线电缆采购单项合同400万元以上)。
(3)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
B、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D、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企业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F、具有国家质检或技术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3C认证证书;
G、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H、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J、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3月7日14:00-16:00,派经办人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管理中心(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行政服务中心6楼)进行现场报名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六、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人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五百元,具体发放时间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
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可自行去工程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七、现场报名时须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备查)如下:
1、投标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经办人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4.企业相关业绩资料复印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单项400万元以上合同);
5.企业近两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件件(应能反应出近二年年度销售总额在4亿元以上);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携带原件备查。
八、评标办法
本次报价设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第三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单位。
九、合同价款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1)按中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与实际供应的合格材料数量结算。
(二)、付款方式:
供货完成,付至实际供货款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
余款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付清(无息)。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务必以此方式递交,不得以其它方式递交)。
3、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514458227682
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者,视为废标。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在定标后当场予以无息退还。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在履约保证金交纳后予以无息退还。
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招标办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以及恶意串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十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价的5%。
2、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入以下帐户:
帐户名: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
帐 号:8803 0155 0000 00137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三、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0天内,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已交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联系人:王工传真:0513-81017800 电话:0513-81017817
招标人公章: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