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温泉酒店设备房至温泉馆室外工程电缆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3-02 16:13:4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大丰市半岛温泉酒店项目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0】542号,现决定对该项目设备房至温泉馆室外电气工程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材料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丰市半岛温泉酒店设备房至温泉馆室外电气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大丰港经济区
2.3供货期限要求:确认中标之日起10日内供货到现场并经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国标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2.6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划分
项目名称
招 标 内 容
投资额
1
大丰市半岛温泉酒店设备房至温泉馆室外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电缆材料采购
约185万元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从下列品牌中选择一个品牌投标,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上上、远东、沪安。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申请人为能够独立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分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申请人须为专业电线电缆生产厂家或是符合下列3.2.1-3.2.2规定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
3.2.1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3.2.2企业经营范围至少包括建筑材料销售或水电材料销售或电缆销售。
3.3所投电线电缆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4.1如系生产厂商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人2009年1月1日后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指投标人2009年1月1日后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5)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如非生产厂商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所投电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2009年1月1日后完成的类似项目供应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指投标人2009年1月1日后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4)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半岛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金东 联系电话:0515-83280235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小为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