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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净水厂供水(二期)工程南泵房外线供电电缆招标

添加时间:2012-03-09 16:45:1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第五净水厂供水(二期)工程南泵房外线供电电缆供货及安装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的工程为双电源电缆10KV,新设直线井17座,转角井6座,电线亘长2980米。顶管8处,长度758米,过路保护管604米,环网柜2台,柱上真空开关2台,高压计量装置2套等。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东侧,102国道南侧。
  2.3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4月5日开工,2012年5月5日竣工,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近5年具有至少二项类似工程业绩(10千伏电缆供电项目),提供验收证书或厂家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外埠建筑企业在吉设立子公司的可以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投标时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公证的公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长庆街4号)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类似工程经验(已完工程的提交验收鉴定书,已完但未验收的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书)、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公司在收到邮购款后5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9:00(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3003号
  联系电话:0431-85119104
  联 系 人:李丽芳
  邮政编码:1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庆街4号
  联 系 人:王洪禧
  联系电话:0431-88546234
  传  真:0431-88546234
  邮政编码:13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