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2号线已由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融资,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无锡地铁2号线沿线。
2.1.2工程规模:无锡地铁2号线线路全长约26.301km,共设车站22座,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18座,17个地下区间。全线在西端设青龙山停车场,在东端设查桥车辆段,在三阳广场站和友谊路站附近设置两座主变电站,控制中心设在金城路站附近,功能定位为线网控制中心。
2.1.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已落实。
2.1.4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12月1日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无锡地铁2号线工程供电系统1500V直流开关柜、钢轨电位限制装置以及必需的附属设备供货、安装指导及质保相关服务(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的供货内容包括1500V直流开关柜、钢轨电位限制装置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等。服务内容包括本次招标设备的方案优化,配合设计院施工图深化设计,进行相关专业接口管理和配合,确保本系统顺利投入使用,直至通过工程最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联络、接口协调及管理、工厂试验、出厂检验、配合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培训,试运营和质保期内的保证等)。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
无锡地铁2号线工程供电系统1500V直流开关柜、钢轨电位限制装置以及必需的附属设备供货、安装指导及质保相关服务(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2.2.3 交货期:2013年9月前分批交货完毕。
2.2.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 申请人近5年内(2007年-2011年)须同时具有直流开关柜和钢轨电位限制装置的至少一项制造业绩,该业绩须是已开通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以合同原件及开通证明为准)。
3) 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 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 申请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8)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a)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9)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劳动合同及身份证。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