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1020KW柴油发电机组设备供货、安装等
添加时间:2012-02-20 23:10:4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财政局1020KW柴油发电机组设备供货、安装等
2、招标编号:shcg12-0003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1020KW(常用功率)柴油发电机组及发电系统1台(套)与相关服务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项目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5、交付/服务日期:合同签定后180天
6、竣工状态:安装调试完成,经试运转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并经有关部门一次验收合格。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5、必须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6、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7、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厂家来投标的此项不需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02月17日(星期五)15: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02月24日15: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浏览、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前须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外地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联合体协议书、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于上述期限内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3室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期为2012年3月9日。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3月15日(星期四)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12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金丁 电话:021-63185554 传真:021-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市财政局 地址:肇家浜路800号1301室
联系人:詹建明 电话:5467956816048 传真:5467956816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