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所需电动葫芦及单梁起重机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3-14 17:05:1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江三峰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加工配送中心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 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电动葫芦及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靖江三峰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所需电动葫芦及单梁起重机。
电动葫芦及单梁起重机技术规格:
设备名称 起重量 起升高度 运行速度 起升速度 供电方式 数量 单位 备注 控制方式
电动葫芦 3T 12M 20m/min 8m/min 拖缆 70M 2 台 含拖缆 线控16M
电动葫芦 3T 18M 20m/min 8m/min 拖缆 50M 3 台 含拖缆 线控12M
电动葫芦 5T 18M 20m/min 8m/min 拖缆 50M 3 台 含拖缆 线控12M
电动单梁起重机 5T
轨距13.5M 12M 20m/min 8m/min 拖缆 50M 1 台 不含路轨,含安全滑线30M 线控12M
电动单梁起重机 5T
轨距19.5M 12M 20m/min 8m/min 拖缆 50M 1 台 不含路轨,含安全滑线30M 线控12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和信誉。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本金伍佰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和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动葫芦及单梁起重机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和调试能力,近3年(2009年01月01日到2012年03月1日止)至少有10台及以上电动葫芦及5台及以上单梁起重机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1)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由投标单位出具承诺);
2)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3)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4)申请人信誉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有不良行为的申请人。
5)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说明。
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对本项目投标。
7) 其它文件和资料。
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
(3)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8)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4.报名方法: 4.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拟报名参加投单位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拟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4月5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0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902室
邮政编码:210009
传真:025-83300859
联系电话:025-83312541
联系人:王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