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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商务楼工程不锈钢给水管及法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添加时间:2012-03-31 22:27:1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由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盐城市城投商务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不锈钢给水管及法兰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采购、谈判事宜。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投商务楼工程不锈钢给水管及法兰的生产、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工作,并最终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具体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环压式及环压加强式薄壁不锈钢给水管材及配件生产或代理销售经营权,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
  2、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3、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申请必须选用成都共同、天津津澳、浙江铭仕厂商的产品,如投标人选用其它品牌投标,其品牌的性能、质量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并须提供行业相关有效证明原件,业主有权请权威部门和品牌生产商进行认定和检验。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诚信保证金收据(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于2012年3月30日16:00至2012年4月9日16:00到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八、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5 万元,投标人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18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368)。凭盐城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具的诚信保证金收据,到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代理应做好投标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开标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在盐城市招投标网上公示。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招标人在报名结束后将组织人员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如考察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或有挂靠嫌疑,或供货能力达不到要求,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 0515-88196565;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
  联系人:周 刚 联系人:周雷明、周猛勇
  联系电话:68823090 联系电话:1519517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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