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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市强力整顿矿业开发秩序

添加时间:2012-04-01 12:20:1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3月30日起,汝州市组织地矿、公安等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采取联合集中行动,对该市蟒川、寄料、王寨、焦村、大峪等乡镇区域内的私采滥挖违法开采行为进行重拳打击,扣押挖掘设备,拆除工棚,驱散人员。截止发稿,全市已查处私采滥挖露头煤、铝土矿坑点20个,拆除挖掘机主要部件17(台)件,抓获问讯非法开采人员20人,有力打击非法开采者的嚣张气焰。拉开全市强力整治私采滥挖非法开采集中行动的序幕。 
    近年来,汝州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紧紧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加强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形成了以煤、铝土、水泥灰岩等优势矿产开发为主的矿业开发格局。然而,随着矿业开发力度的加大和矿产品价格的攀升,汝州市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一些地区少数人只图眼前利益,无视长远发展,乱采滥挖国家资源,扰乱正常矿业开采秩序,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针对矿业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非法开采问题,汝州市站在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坚持多策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重拳整治,强力开展矿业秩序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矿业开发秩序的稳定。 
    夯实基础,治理整顿工作全面推进。 
    为加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地矿、发改委、公安、监察、安监、环保、工商、煤炭、电业等有关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各乡镇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工作职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和乡镇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矿业秩序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市政府把治理整顿矿业秩序纳入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工作考核目标,建立整顿工作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责任包干,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效,促进职责落实,确保全市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此外,汝州市把加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开展矿业秩序整顿的重要辅助手段,坚持经常性与临时性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形式全方位广泛宣传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定期开展矿业秩序大宣传、大排查活动,组织宣传车深入重点乡镇、重点矿区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在非法开采易发区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利用“3.19”矿法颁布纪念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采取发放资料、摆放板面、悬挂横幅、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矿产资源国情、国策和法律法规。坚持边治理、边宣传的原则,在开展矿产资源执法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讲解违法开采及私采滥挖的危害性,以案说法,给社会各方面的人予以警戒,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目的。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违法行。 
    汝州市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煤、铝土矿露头分布广、埋藏浅、零星分散、极易开采,受经济利益驱动,私采滥挖非法开采极易发生,而且违法者采取“游击战”,防不胜防,查处难度大,成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打击非法开采,及时发现是前提。为此,汝州市地矿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一方面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信件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另一方面,在预防上下功夫,地矿部门和有关乡镇明确人员,认真执行动态巡查责任制,轮流交替进行巡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划分重点巡查区和一般巡查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高密度、高频率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为加大对非法开采的打击力度,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坑口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坑口的通告》,对一些态度顽固的,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形式,进行重点打击。同时,由公安部门对参与违法采挖的民工及矿主进行问讯和记录在案,对态度蛮横、屡禁不止的非法开采坑主进行治安拘留。 
    在此基础上,开展打击非法开采集中整治活动。2011年,6月至10月集中五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整治私采滥挖铝土矿、露头煤为重点的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市地矿局联合公安部门各抽调15人以上的专门力量,组成打击非法开采特别行动队,针对违法开采者白天停、夜间干的现象,采取白天暗中蹲点,排查、掌握线索,夜间集中治理的措施,开展全方位、全天候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012年1月,市政府再次决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制定下发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私采滥挖违法开采行为,加大对私采滥挖组织者的追究力度。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私采滥挖非法开采露头煤、铝土矿40余起,拆除暂扣非法开采设备60余台(件),公安部门抓获问讯违法开采人员50余人,实施拘留37人。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开采多发的势头。 
     健全机制,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为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以下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了矿产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市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活动,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分解到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制定了《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办法》,市地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专门的巡查组织,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巡查任务,坚持每两天对辖区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高违法案件的发现率和制止率。二是强化了联合执法机制。地矿、工商、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检查和执法制度,日常工作中相互通报检查结果,对没有采矿许可证的,工商、安监、环保、部门不予颁发相关证照,公安部门收缴爆炸物品、遣散民工,发挥部门互动作用,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多部门共同管理资源的责任机制。三是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重大案件的查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明确责任和结案期限,落实到人;对查处不力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类非法开采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促进矿业秩序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