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工程更戛河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4-06 20:59: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昌宁县代燃料项目电源工程更戛河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 云发改农经【2011】30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宁县更顺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77%,企业自筹23%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昌宁县更顺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宁县更戛乡西米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水电站装机规模为2×800kW ,工程总投资约为1182.07万元,其中土建部分投资约为641.2万元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严格执行本工程设计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4项目建设计划工期:约18个月
2.5施工招标范围:取水枢纽工程;引水渠道及隧洞工程;前池、压力管道、电站厂房及尾水河道整治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应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投标人需具备两个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至少管理过类似项目一个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人,请于2012 年 4月 5 日至 2012 年 4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原件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 凤庆县水务局四楼(4-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300元一套。本项目不办理邮寄。
6.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12 年 4月 25日 9时 30 分,地点:保山市昌宁县兴宁街茗苑宾馆老干活动中心3楼小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宁县更顺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九丰商贸城A3-14
联 系 人: 李 江
电 话: 0875-71824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严家地小区中环大厦A座2楼
联 系 人: 李永泉 陈爱玲
电 话: 0871-4106906 0883-4217191
传 真: 0871-4106906 0883-421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