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宝钢钢材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4-10 19:31:2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吉林宝钢钢材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吉林市一汽宝钢汽车钢材部件有限公司一汽吉林宝钢钢材加工中心项目备案确认书》(吉高经发【201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一汽宝钢汽车钢材部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吉林市一汽宝钢汽车钢材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新建。
2.2工程规模(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17829㎡。其中:厂房15359㎡,一层,高度18.65m,轻钢结构;办公楼1572㎡,三层,高度13.65m,框架结构;生产用房304㎡,二层,高度6.75m,框架结构;辅助用房411㎡,一层,高度4.95m,框架结构;动力接口室,31㎡,一层,高度4.95m,框架结构;变配电室,123㎡,一层,高度4.95m,框架结构;门卫,29㎡,一层,高度4.4m,框架结构。(详见施工图纸)。
2.3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工程全范围监理招标。标段划分:一个。
2.4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吉林高新区环山街1888号。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工作计划于2012年5月8日开始,计划于2012年10月31日结束,监理服务期为177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担总监工作的在建监理项目不应超过二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监理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3.6 外省(市)监理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分,下午13: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吉林高新区长江街92-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一汽宝钢汽车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恒山东路2号
邮 编:132013 联 系 人:魏连生
电 话:18943209790 传 真:0432-6515899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高新区长江街92-1号
邮 编:132013 联 系 人:于永
电 话:0432—64579264 传 真:0432—64579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