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分局新办证大楼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函
添加时间:2012-04-12 13:58:2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所需的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新办证大楼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接受合格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询价编号、询价内容如下:
1)询价编号:GMTC123ZZHX0116JO,采购表编号:计:2012007
2)询价内容: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新办证大楼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3)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合格。
4)询价内容:柴油发电机组1台。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询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a)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b)投标人厂家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投标人须具有所投发动机(或发电机)原生产厂授权组装的授权书(提供相关证明);
d)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包括拥有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能力);
e)近3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工程记录和相关诉讼;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g)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3.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询价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4月19日14:30~15:00。
3)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4月19日15:00。
4)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询价文件售价每套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采购人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60-23185635
7.有关此次询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 话:0760-88230151
传 真:0760-88383654
邮 编:528403
E-mail:1097651265@QQ.com
联 系 人:张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