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成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添加时间:2012-05-04 14:34:2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项目是经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外资(2010)22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大德置业有限公司在吉尔吉斯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炼油项目核准的批复》”和经陕发改委文件“陕发改外资(2009)1267号文件及陕发改外资(2010)1645号文件”的境外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陕国资革发(2010)289号《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加大了投资力度,中大中国石油公司是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人为中大中国石油公司,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成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
2、招标范围: 110KV变电站成套工程
3、报名要求
3.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企业,②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安装资质;③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应为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师执业资格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三项同类或类似业绩。
信誉要求:近三年来无诉讼案件及重大合同纠纷,信誉良好。
3.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
3.3、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方式)及报名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在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复印件一套。如通过电子报名方式时,将报名要求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办法进行。
5、报名时间: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10日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10日
报名地点: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A座1504室)
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如需邮购,你单位需将文件费转至下列账户,并及时将转账凭证发给我公司财务部,我单位将在收到招标文件费后2日内寄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户: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帐号: 03150200000120109004221
公司财务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85733266-602
7、招标人:中大中国石油公司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1582933387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转勤、杨光 电 话: 15389229698、15249274897
邮 箱:sxzhzb@163.com 传 真:029-8573326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