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5-11 18:46:5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受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委托,现针对中大中国石油公司吉尔吉斯斯坦炼油厂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成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
1、招标范围: 11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编号:ZDSY-2012-012
3、工程地点:吉尔吉斯斯坦卡拉巴德市
4、合同承包形式:本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技术与商务部分同时投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投标:
5.1、投标人需具备资质条件: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应为贰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师执业资格;③有履行EPC总承包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重组状态。
5.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两项11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
5.4、信誉要求:近三年来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发生因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或特大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等事故,无诉讼案件及重大合同纠纷,信誉良好。
5.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予退还。
7、报名要求
各投标人需按上述资格条件先进行资格自审,自审合格的单位请于2012年5月15日持下述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和地税)登记证、施工资质证、承装(修、试)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资质证件。
7.2、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电话、邮箱等)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3、组成联合体的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各成员职责与义务范围等主要内容。
注:以上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复印件一套。如通过电子报名方式时,将报名要求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7.4报名地点: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A座1504室)
7.5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如需邮购,你单位需将文件费转至下列账户,并及时将转账凭证发给我公司财务部,我单位将在收到招标文件费后2日内寄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户: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帐号: 03150200000120109004221
公司财务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85733266-602
8、招标人:中大中国石油公司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1582933387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转勤、杨光 电 话: 15389229698、15249274897
邮 箱:sxzhzb@163.com 传 真:029-8573326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