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2012年第一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低压电力电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6-06 14:32:3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一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低压电力电缆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为JSXYKC01-05。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货物名称
01低压电力电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在针对本项目投标前,必须在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投标网“http://tyzb.js.sgcc.com.cn:7001/bid_pub”免费注册为会员单位(已注册无需重新注册),并在该网站“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一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中完整填报资格审查信息(填报信息若与递交的纸质资格审查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9:00—6月25日14:00。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核查工作将在2012年6月26日上午9:30-下午17:00进行,在此期间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期间投标人对审查文件另行提供的任何补充资料,一律不予接收),核对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所有资质证书和资信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必需的其他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企业销售业绩、运行业绩证明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或企业章程。
注:(1)本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无论是否参加过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均须在报名后将“资格审查方式确认表”(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方式确认表)随同标书费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传真至025-81022236。
(2)已取得《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记录》的投标人,无需在网站上再次填报资格审查信息、也无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核查工作;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次对应分标或标包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明文件。
(3)投标人若需对已取得的《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记录》文件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即“资格审查方式确认表”中选择方式三的),请按本公告附件3的要求,于2012年6月12日17:00前将“核查内容变更申请函”传真至025-81022236,并携带相关原件于2012年6月26日上午9:30-下午17:00至现场核查。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10年度或2011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8)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批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5日上午9:00至2012年6月1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投标人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备注处注明“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包号标书费”,并将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025-81022236,财务联系电话:025-81022213、025-81022212)。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请投标人尽量于2012年6月9日17:00前完成标书费支付、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传真工作,同时将“资格审查方式确认表”(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方式确认表)传真至025-81022236 。
4.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2年6月12日16:00前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传真接收号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
4.5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送至投标人。
4.6请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25日下午14:00,地点为: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南京市凤凰西街243号)。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25日下午14:00。
5.2本次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3本次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请于2012年6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2:45-14:00(北京时间)递交到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南京市凤凰西街243号)。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分标名称业绩要求资质要求
供货业绩运行业绩注册资本金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其他资质要求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3C认证证书
1. 低压电力电缆近三年内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400km至少200公里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外币将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至少3条硅烷或辐照交联电缆能力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注:(1)下列情况的业绩有效: ①电网系统、发电系统以及用户工程的同类产品业绩。 ②供应商与代理商之间的供货业绩,但须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
(2)下列情况的业绩无效: ①供应商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出口产品业绩。 ③产品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④供应商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⑤相关合同或发票中未标明产品类型、数量、工程名称、供货时间等的销售业绩。
(3)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三年供货业绩材料需提供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以来签订的相关物资合同,以合同原件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一年供货业绩材料需提供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以来签订的相关物资合同,以合同原件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运行业绩证明材料:三年运行业绩材料需提供2008年12月31日前投运的运行证明与对应的产品销售合同,一年运行业绩材料需提供2010年12月31日前投运的运行证明与对应的产品销售合同。
(5)指定的检测机构名单详见附表1。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3号
邮编:210036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招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50783004710001
收款人名称: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25-81022209、15952084727
传 真:025-8102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