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美术馆工程电线电缆采购及服务招标文件
添加时间:2012-06-19 15:18:5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是我院美术馆工程中所用的电力电缆,详见《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电缆招标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0000万元。
3、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具有中国名牌产品证书或国家免检产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具有PCCC产品认证证书。
6、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至少需提供08年以来80万元以上的在江苏地区所销售本次投标类似产品的业绩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中标后核实。
三、技术要求:
1、本技术条件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有关最新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卖方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下述标准不一致时,应按高标准或最新标准执行。若提供的技术文件中所列的规范、标准有停用或废止的,就以相应的最新版本为准。
2、本技术条件及有关说明将作为合同的附件组成。
3、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货物质量须达到国家或部颁标准(GB/T12706-2002)。
《电线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电缆外护套》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电缆的导体》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数字修约规则》
《电线电缆工程设计规范》
《电线电缆交货盘》
4、有关要求:
(1)本次招标所有配件由投标人配齐,并另附明细表及明细报价。
(2)要求投标人明确投标产品的生产标准,如和国家相关标准有差异的,应以差异表的形式反映出来。
(3)要求投标人的产品上须有固有的生产厂名和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明示。
(4)投标人产品应提供满足工程质检要求的相关资料,产品须通过有关的质量检验。
(5)投标人应保证所供产品为投标时所报厂家本部生产,不得外出贴牌生产,如发现非正宗产品,卖方须负责更换,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投标时需要提供样品一段(长度15cm,规格WDZ-YJY-4*50+1*25)。
四、报价要求
1、请按招标文件和《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电缆招标清单》要求进行报价,详细填写各种设备的品牌、产地、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所报单价、总价应为货到南京艺术学院工地的所有费用,不含下力费。
2、本项目货物报价为目的地交货的价格。包括:电缆主材价、配件、运杂费、质保期内保修人工费、备品备件费用、税金、售后服务费及其它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时以各规格材料单价的形式报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的因素,工程结算时单价将不予调整。
投标报价表中的数量为暂定量,供货以现场的实际用量为准,最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在实际供货结算过程中,若原投标中有报价的,参照其投标报价执行;无投标报价参考的,另行协商定价。
五、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产品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后不得少于24个月;
六、投标书的构成:
1、投标报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5、银行出具的金融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有的话);
6、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的话);
7、中国名牌产品证书或国家免检产品证书(复印件);
8、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80万元以上,在江苏地区销售本次投标类似产品的业绩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使用单位的固定电话、联系人。
10、产品说明书、产品样本;
11、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交材料品牌、质量承诺书;
12、近两年无不良招投标行为记录承诺书;
13、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案;
14、售后服务。
15、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即进场进行交底及测量生产数量,其他按土建施工进度。
八、违约责任
1、投标人在中标后非不可抗力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认真履行。供货中如发现产品检测后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供货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应费用;因供货延误造成招标人损失的,除赔偿招标人损失外,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处以罚款。
3、合同签订后,违约方必须支付对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九、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付所到材料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付至核后总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无质量问题付3%,余款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十、报名评审费及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报送投标书时,需先到南京艺术学院行政楼一楼财务处交纳报名评审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同时交纳保证金20000元(必须为现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后三日内全额退还,否则将按有关规定扣除。
十一、标书送达地点和截止日期:
投标书装入文件袋密封后,必须在其上下封口处另用纸张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具体密封方法示范请参照附件),在文件袋封面上请写明投标项目,于2012年6月27日上午11:00前送达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17室。
联系电话:025-83498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