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苏宁开关房、路灯房及电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时间:2012-07-03
东区苏宁开关房、路灯房及电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发改建[2012]号3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现对 东区苏宁开关房、路灯房及电缆工程 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东区苏宁开关房、路灯房及电缆工程
三、建设地点: 东区东二环以西、信义路以东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9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69万元, 合 建10KV土建开关房、路灯房一座;新敷设规格ZRYJV22-8.7/15KV-3*300m?、长度约为2450米电缆;架空线规格为3*JKLGYJ-240 m?,长度约为830米;安装12台10KV开关柜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 合 建 10KV 土建开关房、路灯房一座;新敷设规格ZRYJV22-8.7/15KV-3*300m?、长度约为2450米电缆;架空线规格为3*JKLGYJ-240 m?,长度约为830米; 安装12台10KV开关柜等 。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i] :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 至 2012 年 7 月 3 日
注: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 月 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 月 10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注: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 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 、 明确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送变电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为主办方,以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 或以上为成员方 , 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根据各方资质所能承担的工程范围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0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开发区环境和建设局网站“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网址:http://jh.getdd.gov.cn/ bljl.aspx 。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 、 满足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 满足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 6 、 7 、 8 款及第 4 款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 ( 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 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六、 本公告按《广东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粤府办【 2003 】 55 号)的规定发布,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广东建设报》及其他法定媒体,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012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