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电厂1号主变110kV电缆购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的澄清
添加时间:2012-07-06 15:40:1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项目名称:大化电厂1号主变110kV充油电缆更换--110kV电缆购置
2、资质要求澄清如下:
2.1投标人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
2.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2.2修改)
2.3产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书等证明文件。(增加此项)
2.4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的好评;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部门核准的最近三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银行评定的企业资信AA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2.6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相同/相近设备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7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2.8 投标人应具有对外采购和承包能力的证明。
2.9外购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具有类似设备的设计或制造经验,生产能力和业绩。
2.10 符合国家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