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通信电缆充气设备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24 15:15:1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通信电缆充气设备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2)-37号
㈢项目内容:
标段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一通信电缆充气设备电缆流量告警型套19
㈣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1 供气方式:连续供气;
2 供气路数:10-40路;
3 输出气压:分组0-160kPa可调;
4 最小流量: 4.5 m3/h;
5 最大排气流量:8200 l/h (压力0.4Mpa)
6 输出气体干燥度:优于露点- 40 ℃;
7 分子筛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正常环境使用);
8 控制方式:自动;
9 控制参数设定:键盘,LCD液晶显示;
10 告警方式:声光报警;查询报警;
11 自动告警功能:
空压机: 断相,短路,连续工作时间超,累计工作时间超;
储气罐: 气压超过上限580kPa,气压低于下限145kPa;
电网: 电压高于或低于设定值;
电缆: 流量超过设定值。
12 通信介面:串行 RS-232C接口;
13 通信方式:数字;
14 数据传输速率:2400bps。
15 空气压缩机:
与主机一体安装,配置为无油空压机:0.5KW/0.6Mpa/0.08m3/min
10路 配置一台
16 设备使用环境
自然环境:温度0-45 ℃,相对湿度小于90%RH。
电源:单相三线制电源,相电压为220V,-15% ~ +10%,功耗2KVA。
17 噪音:一公尺距离小于70dB;
18 组成形式:空压机、供储气、干燥器与配气盘、计算机等集一体,流量计带报警设定装置。
二、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同一生产单位的授权代理商只限一家参与);
2.投标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厂商授权证书或项目授权资格(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本次招标设备良好的业绩证明(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所完成业绩的合同、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
5.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招标中心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521室(上海铁路局物资招标中心),现场出售,不提供邮购。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
联系电话:021-51224728 传真:021-51221738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招标中心
上海铁路局物资招标中心,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通信电缆充气设备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2)-37号
㈢项目内容:
标段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一通信电缆充气设备电缆流量告警型套19
㈣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1 供气方式:连续供气;
2 供气路数:10-40路;
3 输出气压:分组0-160kPa可调;
4 最小流量: 4.5 m3/h;
5 最大排气流量:8200 l/h (压力0.4Mpa)
6 输出气体干燥度:优于露点- 40 ℃;
7 分子筛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正常环境使用);
8 控制方式:自动;
9 控制参数设定:键盘,LCD液晶显示;
10 告警方式:声光报警;查询报警;
11 自动告警功能:
空压机: 断相,短路,连续工作时间超,累计工作时间超;
储气罐: 气压超过上限580kPa,气压低于下限145kPa;
电网: 电压高于或低于设定值;
电缆: 流量超过设定值。
12 通信介面:串行 RS-232C接口;
13 通信方式:数字;
14 数据传输速率:2400bps。
15 空气压缩机:
与主机一体安装,配置为无油空压机:0.5KW/0.6Mpa/0.08m3/min
10路 配置一台
16 设备使用环境
自然环境:温度0-45 ℃,相对湿度小于90%RH。
电源:单相三线制电源,相电压为220V,-15% ~ +10%,功耗2KVA。
17 噪音:一公尺距离小于70dB;
18 组成形式:空压机、供储气、干燥器与配气盘、计算机等集一体,流量计带报警设定装置。
二、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同一生产单位的授权代理商只限一家参与);
2.投标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厂商授权证书或项目授权资格(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本次招标设备良好的业绩证明(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所完成业绩的合同、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
5.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招标中心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521室(上海铁路局物资招标中心),现场出售,不提供邮购。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
联系电话:021-51224728 传真:021-51221738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招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521室 邮编:200071
联系电话:021-51224728 传真:021-51221738
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521室 邮编:200071
联系电话:021-51224728 传真:021-5122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