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UPS不间断电源询价采购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24 15:17:3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询价采购编号:SZHQ2012-X-001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
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
1UPS不间断电源见下1套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系统参数
符合国家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的供电要求,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
采用一套三进单出15KVA
UPS的输出应高质量的保证智能化设备用电,当市电中断后,15KVAUPS电源可维持4小时正常供电,此期间电力由相应容量蓄电池放电逆变获得。
2、技术要求
2.1系统要求
应根据设备用电负荷计算所需的容量,并给出其占地面积、实际重量、通风散热、安装要求等相关配合要求。
2、UPS的技术要求
UPS必须采用三相输入单相输出工频在线式的供电方式。
标配输出隔离变压器,具备良好的抗负载冲击和短路保护能力,工频设计更适应电力不稳的复杂电网环境。
具备自主并机专利技术:UPS可实现不同功率进行并机,负载自动均衡分配。
具有自主专利的MMBM电池管理技术:可以对每个电池进行实时监控
具备电池管理功能:当电池异常时自动告警并判断电池好坏
具备电池管理功能:定时自动均/浮充转换
具备电池自测试功能:当电池异常时自动告警并判断电池好坏
具有LED显示整机的工作状态
具有内置旁路开关:自动旁路切换和无转换时间的手动维修旁路开关
具有双DSP全数字化控制:整机精度高,运算速度更快。
具备宽广的市电输入电压和频率范围:265-495(Vac)、频率40-65(Hz)
输出电压(Vac):220±1%(L-N)
输出频率(Hz):市电正常,自动同步跟踪;市电失败,本机50±0.5%(电池模式)
静态旁路转换时间: 0ms
过载能力:100%满载可长期运行、125%过载时可持续供电15分钟、150%过载时可持续供电1分钟
波形失真:线性负载下THD﹤3%
充电恢复时间:﹤10小时
电池效率:≧92%
相对湿度:0~95%,无冷凝
充电特性:采用智能化电池管理系统,独有的多模式充电提高电池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具备冷启动功能:在无市电的情况下可以用电池全额满载启动工作。
具备完善的保护功能:逆变输出短路保护、市电输入高压保护、UPS输出高、低压保护、过载保护、电池过充保护、电池欠压保护、电池反接保护。
提供干接点通信和RS232/RS485:网内多台计算机可通过远程登陆,查看UPS的各个运行状态(输入电压、输出电压、电池电压、负载大小、历史记录的查询) ;
具有SNMP远程控制:UPS需要配置SNMP远程监控,通过互联网登陆可以实现对UPS的开关机、电池放电测试;查看市电电压、频率、UPS输出电压、频率、温度、负载情况、电池容量、历史情况等等。
2.3蓄电池的技术要求
电池组配置要求:12V100AH免维护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高可靠的专业阀控密封式设计:有效确保电池不漏(渗)液、无酸雾、不腐蚀
极小的自放电电流:每月小于4%的自放电电流,减轻客户电池维护工作
蓄电池需采用最新国际化结构设计:安装方便,易于维护
具有稳定标准的充电电压
浮充充电电压(Vdc):13.5~13.8
均充充电电压(Vdc):14.5~14.9
容量保存率(%/月):>96%
浮充设计寿命(年):≥6
放电温度(℃):-15~+50
充电温度(℃):0~40
相对湿度:0~95%,无冷凝
3、二级防雷系统:二级电源电涌保护器。
4、其它产品要求
UPS与电池需为同一品牌
绿色环保:UPS必须符合国家标准EMC电磁兼容特性(GB7260.2),降低、避免各类辐射、传导干扰,构建纯净电网环境。
四、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厂出具的质量保证及售后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3、 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4、售后服务要求: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成交供应商负责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3、所投产品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中文原件)
5、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7、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8、报价表(格式):
编 号__ ____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需方要求)偏离采购要求说明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上述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综合说明:
1、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投标总价为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的价格。报价含产品货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维保费、税费及其它一切未知费用,报价需列清单,注明品名、型号、台数、单价、合价。
2、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人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货款;余款5%在产品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协商后解决。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交货时间:采购方要求成交通知发出后15日历天内。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7、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8、请贵单位于2012年7月27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5室),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9、2012年7月27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有缺项、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10、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5室
电 话: (0512)65160651
传 真: (0512)65160659
邮政编码: 215011
联 系 人: 郑阳
12、采购单位: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512-65111900
1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26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