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第九供热有限公司兴盛热源厂变电所外电源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7-23 16:26:5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盛热源变电所外电源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惠天热电第九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沈阳惠天热电第九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工程内容为兴盛热源变电所外电源工程
2.2 建设地点:沈阳市
2.3 计划工期: 50 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3 近三年无不良的违纪纪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 至 2012 年 7 月 25 日 ,每日上午 8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 : 00 时至 5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205 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8 月 9 日 13 : 3 0 时,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惠天热电第九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崔岩 王霄
电 话: 024-23399018
传 真: 024-23380500
电子邮件: cehua111@163.com
网 址: h ttp : //www.lncht.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