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美院、科伦电缆分界室)配迁工程
添加时间:2012-07-25 15:42:3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电力电缆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第3款和第二册(专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3款的规定。投标人需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按下述时间和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年07月24日起至2012年08月0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大康大厦9层
招标人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08月15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开标地点。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2年08月15日9: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金额的1.5%-2%,每一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如投标人已办理了由招标人组织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手续,则在年度保证金有效期内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相应的招标项目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经核实无误的,视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如有澄清的问题,请在2012年08月06日17:00前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通信方式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回复。
8、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联系。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务必携带U盘。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部分)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并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复印件)。
(5)取得并提供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性认证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标号物资种类业绩要求资质要求
供货业绩运行业绩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准)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其他资质要求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3C认证证书
(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
Y01-CY30312072410kV电力电缆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400km至少200公里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至少3条硅烷或辐照交联电缆能力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标书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工程名称发标日期截标日期标书费
1Y01-CY303120724高压电缆ZRC-YJY22-8.7/15KV-3*300米26542012.9.15北京国际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清华美院、科伦电缆分界室)配迁工程2012.7.242012.8.15200元
联系人:孙静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 100062
电话:010-67088528
传真:010-67088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