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开发区新区一期市政道路路灯用电缆招标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添加时间:2012-09-14 14:14:4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条件
1 、工程名称: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新区一期市政道路路灯用电缆招标采购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发改委
3 、招标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实施地点: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新区一期市政道路项目(相王大道、石山路、新湖路、朱集路、滕曹路、虎山路共6条道路)
2 、工程规模: VV22 — 1KV5 × 25mm 2电缆 9800米,DXF1导线分流器410个;VV22 — 1KV5 × 16mm 2电缆 29550米,DXF1导线分流器1420个。
3 、计划工期: 15日历天。
4 、招标范围:包括电缆、导线分流器等。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无违法、违纪和违约的不良记录,正在履行的项目合同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2 )、电缆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
3 )、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拟投标产品须具有标的中规定电压等级(或者更高级别)并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国家级形式的试验报告。
4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5 )、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C 认证)低压证书。
6 )、具有类似本项目规模的城市道路路灯照明用电缆供应业绩。
7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产品能够通过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认可并允许入网,以保证电网安全(出具承诺书)。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实验过程中应符合现行的国标、电力部门行业标准、IEC有关标准的要求,符合相关质量国家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验收标准且保证通过验收、通电运行。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一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自行从淮北市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六、备注
1 、本工程收取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等资料,售后不退)。
2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招标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袁工
电 话:13966100083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金鹰商厦10楼
邮 编:235000
联系人:谭红权
电 话:0561—2211668
传 真:0561—22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