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病院双电源工程(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9-17 16:59:0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采购条件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精神病院(采购人)委托,因第一次公告结束后报名不足三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类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成都市精神病院双电源工程(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采购任务号:CDCY111101
1.2采购项目:成都市精神病院双电源工程(第二次)
1.3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规模:控制价210.7414万元。
2.2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采购包数:施工1个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①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资质四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企业近2年有3个类似业绩 (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境内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③近两年财务报告。
3.2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二级),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近3年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并提供社保卡证明原件。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9月18日至 2012 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在成都市小关庙街石马巷8号虹鑫大厦3楼报名(拟派项目经理需到场),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公告第3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检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成都市小关庙街石马巷8号虹鑫大厦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精神病院
地 址:成都市文家街办康河社区八组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8-87070561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小关庙街石马巷8号虹鑫大厦3楼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028-86957591-787 传 真:028-8695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