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潭口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0-08 16:46:5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谷城县潭口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湖北省水利厅以鄂发改投资[2012]8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谷城县潭口水库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省谷城县潭口水库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谷城县潭口水库;
(2)建设规模:建设投资约150万元;
(3)招标范围: 出力为320KW和200KW轴流定桨水轮发电机共4台(套)及附属设备。
(4)计划供货期:120天;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机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 商业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告接管、冻结、停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3.3 财务状况及资信: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及其外购件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09000质量认证。
3.5 主要人员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的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类似招标设备工作的经验。
3.6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独立设计和制造过单机400KW及以上的轴流定浆式水轮机,并安全稳定运行10年以上。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和联营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设备招标参与投标。
4 .资格评审
本次资格评审采用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至 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谷城县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人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0 月 2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谷城县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进行公开招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谷城县潭口水库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谷城县石花镇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翰林路3号
邮 编: 441700 邮 编: 441700
联系人: 刘伟明 联 系 人: 翟金玉
电 话: 13476338984 电 话: 13907276955
传 真: 传 真: 0710-733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