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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吉安至莲花段建设项目房建设备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1-07 15:28:4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0]169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23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江西省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收费所(站)、交警用房、路政用房及服务区的房建施工单位已经于2012年2月份进场施工,房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已基本完成,现对本项目服务区、收费管理用房的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沿线途经泰和县石山乡、吉安县永阳镇、安塘乡、敖城镇、天河镇、永新县高桥镇、石桥镇、埠前镇(返乡创业工业园)、莲洲乡、高市乡、澧田镇、沙市镇、龙田乡及莲花县升坊镇、神泉乡,终于莲花县坪里乡赣湘交界处界化垄,全长约106.464公里。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沿线设置1处主线(省界)收费站、4处收费所(站)、4处服务区、1处收费棚管理用房、2处交警路政管理用房。
  2.2招标范围: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共分1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内容数量范 围
  FJS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12套(含日用油箱、火烟管、电瓶、控制柜、安装件、基础、接地等,带485通信接口等配件)全线服务区、收费管理用房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房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供货计划于2012年12月1日开始,2012年12月30日结束,共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正式有效授权书);
  2) 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 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如果是代理商),且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4) 近五年具有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供应和安装业绩(指该设备品牌供应、施工安装的业绩,不区分业绩完成者是制造商还是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
  5) 信誉良好,无不良运行纪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5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
  3.6同一个制造商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登记表后,请于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下述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按下述要求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人留存,不因任何原因退回。
  1) 吉莲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报名登记表;
  2) 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招标人在网上信息公告栏提供该授权书格式,投标人不得有实质性的修改;
  3)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当法定代表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当委托代理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人网上信息公告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 本人身份证原件;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 上述4)~6)资料彩色影印件1份(须用A4纸以1:1比例打印,如原件大于A4纸,可缩小至A4幅面);
  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无须封面及目录)、逐页加盖单位章。
  4.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4.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西吉莲高速公路网(http://www.jxjlgs.cn)信息公告栏上下载《吉莲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准确填写并打印,且须逐页加盖单位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面交招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四楼2号资审室
      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招标人在江西吉莲高速公路网(http://www. jxjlgs.cn)信息公告栏提供该授权书格式,投标人不得有实质性的修改;
      3)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当法定代表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当委托代理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江西吉莲高速公路网(http://www. jxjlgs.cn)信息公告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508号方兴大厦8楼会议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莲花县永安南路39号
  邮 编:337100
  联 系 人:姜先生 许先生
  电 话:0799-7102619
  传 真:0799-710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