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华北基地一期数据机房楼新建工程低压开关柜设备采购公告
添加时间:2013-01-29 16:34:0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委托,就2013年中国联通华北(廊坊)基地新建工程一期数据机房楼(A1、A2)低压开关柜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开始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标范围
数据机房楼低压开关柜436台
二、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电信设备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指定的投标代理商(原厂不能参与投标的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与资格预审: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若潜在投标人为产品授权生产厂,还应具备所投产品的技术授权书。
2. 制造商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代理商公司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其制造商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 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及全套完整试验报告。
4. 所投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必须在类似项目正式商用。
5.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若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均参与投标时,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7. 在专业技术、产品设施、产品和原材料检测、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符合招标人的规范要求,具备独立签署合同的资格。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9.该产品在国内/外曾经使用或正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10.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
1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良好的支持、服务能力。
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 潜在投标人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或委托代理商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14.潜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设备原厂商出具的关于本次投标唯一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15.潜在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信息产业部2000年第2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1]632号文件《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6.潜在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2月7日(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相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完成后,将其资格预审结果告知潜在投标人。
五、 联系方式: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1618室。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1618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邮编:100033
联系人:周雪松
电话:010-66258728
传真:010-66257260
电子邮件:zhouxs@chinaun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