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准电公司#1、#2机4×33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2-18 16:32:3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工程综合说明
1.招标编号:HLHS-DLCG-20130205
2.项目名称:国华准电公司#1、#2机4×33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3.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1、#2机4×33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电缆采购等工作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镇国华准电公司生产现场;
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国华准电公司#1、#2机4×33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工作内容”;
5.资金来源: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甲方要求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国华准电公司#1、#2机4×33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
二、投标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2. 具备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资质;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其中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 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应有用户提供的至少有10台(套)投标产品或相同参数产品成功运行在330MW机组及以上发电厂订货的业绩,投标方投标时提供业绩表和用户反馈意见及其联系方式,便于招标方核实;
4. 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三、投标须知
1.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2.资审时投标人须提交法人委托书、企业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的资质证书和相关业绩,以上为副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只有通过资格和业绩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
5.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6.资格审查安排:
7.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通过后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售招标文件,自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3月11日上午9:00~9:30 (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3年3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性,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选择其它宾馆住宿。
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8号3层;
资格审查安排:报名后请到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部进行投标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8号3层
开标地点: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国华电厂行政办公楼A座二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8号3层
联 系 人:赵伟
电 话:0471-2532167
电子邮箱:zhaowei@nmghel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