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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成品油、车用天然气、燃油附加费价格下调

添加时间:2013-06-07 13:45:04 来源:国际燃气网

海南成品油、车用天然气、燃油附加费价格下调

  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6月7日零时,海南省成品油价格将作下调。调整后价格分别为:90号汽油7.66元/升、93号汽油8.29元/升、97号汽油8.80元/升、0号柴油7.08元/升。同时,根据油气价格联动、油运价格联动的有关规定,海南省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燃油附加费也作相应下调。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海南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如下:
  一、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90元。调整后,海南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9025元、9567元、10108元和8205元。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倒扣不低于335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三、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根据油气价格联动的有关规定,将海南省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从5.01元/升调整为4.96元/升。
  五、根据油运价格联动的有关规定,将海南省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从0.030元/人公里降低到0.025元/人公里。
  六、本文自2013年6月6日24时起执行。
  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八、中石化中石油等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