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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华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项目)门窗采购工程招标的公告

添加时间:2013-07-16 16:07:3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FB0100G13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华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项目)门窗采购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哈发改核准【201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锦绣华城(电缆厂改造地块五建设项目)门窗采购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岗区学府路382号
  2.3项目概况:铝塑共挤三玻窗10511m2;铝塑共挤二玻窗472m2;塑钢二玻门及门联窗1515 m2。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08月15日,竣工日期2014年05月10日,总工期269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铝塑共挤和塑钢门窗的采购与安装。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只接受门窗生产厂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投标的,同一标段母公司先申请投标的只接收母公司投标;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信息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报名电话:0451-87519581。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招标人: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电 话:0451-82510254,82565133
  传 真:0451-82566133
  联 系 人:王春宇、刘涛
  日 期: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