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7、11号线35kV交流电力电缆采购
添加时间:2013-07-30 14:09:0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2049506
工 程 名 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7、11号线35kV交流电力电缆采购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
公 告 时 间:2013年07月30日09:00时 至 2013年08月13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其它评标方法(定性评审、逐轮票决定标。)
招标部分估价:2240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7、11号线供电系统35KV交流电力电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采购。
(二)标段划分方案
本项目采取“一标两包”的方式,确定两名中标人,7、11号线分别签订合同。
A包:深圳地铁7号线供电系统35KV交流电力电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
B包:深圳地铁11号线供电系统35KV交流电力电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
三、项目计划工期
7号线车辆段2016年3月具备接车、列车调试条件;2015年12月全线车站35KV电通。
11号线车辆段2016年具备接车、列车调试条件;2015年9月全线车站35KV电通。
招 标 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佩秋
联 系 电 话:0755-2399295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梁承唯
联 系 电 话:0755-23999464、13715270306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一)投标人为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电缆生产商;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
(三)需提供国内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自产35kV低烟无卤电缆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国内地铁或电网工程35kV低烟无卤电力电缆供货(合同总额在1000万以上)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
其他:本项目采取“一标两包”的方式,确定两名中标人,7、11号线分别签订合同。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将以下资料送往招标代理处。(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东座1411房)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2、上述企业资质和业绩要求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地点: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咨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13号窗口。
咨询电话:83787179
温馨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3、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4、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