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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引风机改造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12 13:45:1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引风机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引风机改造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 #1、2机组引风机设备共4台
  工程性质:货物
  四、招标范围:
  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引风机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
  5.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上一年营业额须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并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认证书或等同的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和工艺成熟先进,且已设计、制造过多台的同类产品。引风机须具有由用户签署的近三年内己在两个相同机组容量及以上电厂工程使用相同类型引风机8台以上的业绩证明;且无严重缺陷情况。业绩证明应包括:对应于招标标的物的合同复印件、投运时间、地点、用户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数量及规格型号等。
  5.5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5.6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必需)和投运业绩证明见第一章 “专业资质要求表”。
  5.7制造企业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8投标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报告及其证书,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9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10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具有给两个及以上同类机组提供过类似的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11制造企业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2制造企业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或唯一指定代理商及其分包商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国家法律和中国国电集团规定的行为。
  5.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登陆龙源招标网注册成为投标会员,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报名联系人:张宏洋
  电话:010-57657749。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3年9月12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18室
  邮编:100039
  传真:010-57657705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报名。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动将在网上发布相关通知,请务必密切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的开标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凤展大酒店,开标前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的开标通知。
  十三、招标信息通知:
  招标信息通知详见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
  邮 编:753202
  传 真: 0952-3612729
  电 话: 技术0952-3612678 商务0952-3612706
  联 系 人:技术:吴毅松 商务:李学明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编:100039
  联系人:张宏洋
  电话:010-57657749
  传真:010-57657705
  电子邮件:zhanghongyang@gdlyg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