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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医院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10-10 16:22:3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连州市人民医院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公示期为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14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361QY17C605A
  3. 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
  太阳能热水工程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人民币73.657009万元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投标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太阳能设备相关产品销售或安装的;
  6.4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太阳能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太阳能设备代理证书或有效授权委托书。
  6.5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6 提供2013年7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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