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AFT氧化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10-17 15:57:1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AFT氧化风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省泰州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2×1000MW机组
工程性质:新建
交货时间:
四、 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AFT氧化风机采购(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其注册资金须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30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10000万人民币;
5.2 制造厂必须至少已有用户签署两个及以上工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证明。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业绩另有要求,以本条为准。
如果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先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厂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的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4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5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6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7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具有给两台及以上同类发电机组提供过类似的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9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及发售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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