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宁夏青铜峡并网光伏电站二期20MWp项目综合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10-17 16:04:4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中广核太阳能(青铜峡)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宁夏青铜峡并网光伏电站二期20MWp项目综合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宁夏青铜峡并网光伏电站二期20MWp项目综合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范围及工期:综自自动化保护系统1套。
项目交货地点为:中广核宁夏青铜峡并网光伏电站二期20MWp项目工程现场,现场位于中广核宁夏青铜峡并网光伏电站一期10MWp项目南侧1km 处,北距吴忠市约38km、距青铜峡市约41km,西南距中宁县约39km,东距京藏高速约2km。
交货期:2013年11月30日。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具有5个近三年(2010-2012)国内10MWp大型光伏电站的实际供货业绩;
(6)投标方设备在发电厂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7)本次招标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8)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9)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 直接废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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