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申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皇庭名郡)电缆桥架招标(二次招标)
添加时间:2013-10-24 14:13: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乐申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皇庭名郡)电缆桥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人为福建省创星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项目编号:建友[2013]招第021号;2、招标项目名称:长乐申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皇庭名郡)电缆桥架招标(二次招标);3、招标范围:电缆桥架,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4、交货地点:皇庭名郡配电室内(长乐市区内);5、交货时间: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6、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7、投标报价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本项目竣工结算为止。
三、合格的投标人1 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1.4应提供合格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5 2010年1月至今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1.6 2010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 注册资本金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金须达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3 生产能力及业绩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投标产品的提供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
3.3应具有为本工程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
4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41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四、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2、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报名方式:申请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原报名的投标人须携带相关报名凭证及招标文件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换取新的招标文件及相关报名凭证,否则后果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11月13日9:30(北京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至福州市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18楼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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