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晋江市南侨中学电力电缆及配件采购及服务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10-24 15:14:1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受晋江市南侨中学委托,我公司拟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JCGJP2013-138二、招标项目:电力电缆及配件采购项目(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所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3、电力电缆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六、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5-85666808,传真:85666708,邮编:362200。
  七、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若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fjqz.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2013-138南侨中学电缆招标文件(定稿).doc八、本次采购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人提出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3条的约定。
详细联系方式请注册登录或与爱中国能源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