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七一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11-01 15:45:5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山县七一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农电字[2012]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山县七一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省级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玉山县七一水电站。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221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300 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 365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共划为1个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标,1个电气设备和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施工标,1个施工监理标。本次对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安装标进行公开招标。
2.5 招标范围:江西省玉山县七一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的更新改造需要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保险、安装、调试和交接验收以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包含研发、设计、制造水轮发电机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营业执照上标明的公司成立日期起,至开标之日止满8年(企业兼并或重组前具研发、设计、制造水轮发电机组能力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有效的涵盖水轮发电机组产品内容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代表(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高级技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为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201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且连续缴费满一年的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
(4) 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个及以上类似水轮发电机组独立设计制造业绩(须提供有效类似业绩核查)。
(5) 投标人没有正在被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或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已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不存在欺诈行为、类似业绩没有虚假;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无弄虚作假;并且近3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须出具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若一经查实投标人有以上不良信誉行为记录,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6) 投标人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人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否则无效)。
(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上述类似业绩均指转轮直径不小于1.3m且单机容量不小于3.2MW,并且至开标之日止已成功运行满两年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原件、水轮发电机组72小时运行验收合格材料原件,设备采购合同须有合同封面、大签页、设备清单页,否则不视为有效类似业绩;验收合格材料中应有机组开始运行时间说明,没有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视验收日期为开始运行日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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