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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埠岭安置区项目L区太阳能及厨卫洁具购置

添加时间:2013-11-11 12:39:0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项目编号: SDSITC-04138711
  2、项目名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埠岭安置区项目L区太阳能及厨卫洁具购置
  3、项目内容:
  第一包:太阳能热水器,数量:228台;第二包:厨卫洁具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第一包:太阳能热水器
  4.1.1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的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其所要求的服务 (开标时须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1.2投标人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专门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今且在有效期内 (开标时投标人提交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2第二包:厨卫洁具
  4.2.1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其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开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交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和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投标人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专门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今且在有效期内;相关产品须具有《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 (开标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备案证复印件)。
  4.2.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厨卫洁具的供货单位,相关服务不得外包 (开标时须提交承诺书) 。投标产品在青岛市辖区内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设立或认可的售后服务机构 (开标时提交制造商证明资料原件) 。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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