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联合工房排烟风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添加时间:2013-11-21 16:48:5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编号:0627-13Z39651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10]4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滕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中联合工房排烟风机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项目名称:联合工房排烟风机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2.2.1 货物名称:排烟风机设备
2.2.2 数量:41台。
2.2.3.服务:免费运抵工地现场,指导安装、卸货至指定地点、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2.4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许可,其营业范围与招标需求相适应。
4.2. 制造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含)及以上。
4.3提供的产品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项,近三年内无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4.4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一个投标人只允许采用一个品牌参加投标,否则,该投标人将被拒绝。
4.5投标人应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审查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4.6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4.7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技术上先进的、质量上优越的、没有设计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
4.8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5.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每份200元人民币。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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