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冲天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
添加时间:2013-11-26 16:24:4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象州县冲天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来宾市水利局以来水电管〔2012〕15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3〕206号文下达了来宾市象州县冲天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象州县罗秀河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处,招标人为象州县罗秀河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来宾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来水招标备案〔2013〕27号,现对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来宾市象州县冲天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YZB-2013013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象州县寺村镇木苗村西北部1.5km处
交货地点:具体工程所在地。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备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为:来宾市象州县冲天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水轮机、水轮发电机、调速器、主变压器、控制屏、自动化元件及配套设备等内容。采购投资约250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90个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国内注册的);具有水轮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5年(2008年10月~2013年10月)具有本工程类似的水电站单机630 kW及以上混流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和金属闸门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质量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2012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详细联系方式请注册登录或与爱中国能源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