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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电缆)采购招标

添加时间:2013-11-28 16:29:1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EEBW2013-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 “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铁道部《新建铁路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杭州至长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本项目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湘赣省界(DK825+305)至长沙南站(至站后5.344KM)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包括新建杭长客专正线工程、联络线工程。
  (2)杭长客运专线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防灾系统)是风监测子系统、雨量监测子系统、雪监测子系统和异物侵限监测子系统的集成系统,缆线采用信号电缆。
  (3)杭长客专异物侵限监测设备、雪监测设备招标后以最终施工图数量为准。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电缆)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不能出现亏损。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须具有≥300km/h铁路客运专线防灾系统相关供货业绩,并出具相应的供货合同文件。
  (5)本次不接受被铁路总公司(含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6)生产企业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内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电缆)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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