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箱变设备采购
添加时间:2013-12-16 16:57:0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受阿克塞锋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甘肃省阿克塞20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阿克塞一期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1.2、工程地点:
阿克塞项目: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南的县光电产业园区内,省道S311线约210km处,距自治县约6公里。
2、工程范围:
阿克塞一期工程范围:20MW光伏电场。
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设备名称、数量
标段一:阿克塞一期20MW项目逆变器;数量:一批;
4、报价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4.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3报价人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并网逆变器设计、制造的能力及管理经验,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6经营状况良好。
4.7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设备生产厂家和中间代理机构均可参与报价,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报价。
4.8报价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4.9报价人近三年内,无因贴牌等欺诈行为,或侵犯其它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事件发生。
4.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报价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事参加本项目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报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报价。
4.11 报价人业绩应满足单机容量500kW以上机型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台数不低于10台。
4.12报价人推荐的型号应通过CGC及PCCC、TUV、UL、CE之一的认证。
5、其他
5.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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