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施工电源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10 15:15:1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施工电源招标公告
福建华电可门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工程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电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工程施工电源。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CHDT430/13-SB-0101 福建华电可门电厂三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工程施工电源招标
五、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2月5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审查。2013年7月19日初步设计原则通过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审查。2013年8月14日三大主机技术规范书通过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审查。
2013年7月20日,福建省发改委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华电可门电厂三期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闽发改能源[2013]625号)上报国家能源局。
2013年5月,勘察设计招标已委托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完成,确定了设计单位。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资格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6KV 箱式配电站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6KV 箱式配电站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
5、投标人提供近3年或以上与投标产品相同型号,相同工况的合同扫描件(3个以上),并提供合同买方技术联系人电话。(提供盖红色公章合同扫描件)
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3C认证,并提供型式实验报告及相应的资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投标代理。
11、投标厂家必须有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供货到我厂的能力。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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