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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电源货物及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14 15:10:5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电源货物及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
  3、具有住建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电监会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7 、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6月份或2013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8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MJZCG(H)2014100
  采购编号:2013-10560
  招标内容与范围:双电源货物及施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电源货物及施工项目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 、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 、中小企业申明函( 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 住建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电监会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原件及复印件;
  5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 2013 年6月份或2013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 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 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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