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鱼跳水电站增效扩容技术改造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部分(Ⅰ标)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15 15:25:5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八步区鱼跳水电站增效扩容技术改造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部分(Ⅰ标)已由贺州市水利电力局以贺水电电〔2012〕4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贺州市水利电力局以贺水电水〔2013〕32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广西贺州南乡鱼跳电站,项目主管单位为贺州市八步区水利电力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贺水电招标备案〔2014〕04号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贺州南乡鱼跳电站
交货地点:广西贺州南乡鱼跳的项目所在建设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广西贺州南乡鱼跳电站增效扩容技术改造水轮机、发电机、调速器等设备的招标,总投资约297.6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20日历天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5年(2009年1月~2013年12月)具有至少1个水电站使用同类水轮发电机组产品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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