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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联众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低氮燃烧系统(含制粉系统)改造招标公告(二次)

添加时间:2014-02-13 16:17:4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法人:联众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编号:JITC-1407DS0126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仪征联众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就仪征联众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低氮燃烧系统(含制粉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二次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位置:江苏仪征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范围和内容:#1锅炉低氮燃烧系统(含制粉系统)改造。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低氮燃烧系统改造工程采用设计、制造、供货、施工管理、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总承包(EP)建设模式,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130t/h及以上等级的火电锅炉改造工程总承包、设备设计、供应、调试的经验,燃烧系统的设计、制造、供应、调试工程承包的相应资质,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至少应具有近3年中国境内2个或以上130t/h至22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中储式制粉系统、四角切圆燃烧器设计、供货、调试、性能考核验收的成功运行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该业绩如不是与电厂直接签定的,必须给出能证明该合同设备最终应用于哪个电厂。在设计、供货、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合同业绩的项目应是投标人目前已经完成的(投运业绩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月1日)。
  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投标人持有低NOx燃烧器核心技术,应提供核心技术持有证明。如不是投标人自身拥有的,则应有技术支持方的授权或支持函,该技术应是成熟、可靠的技术,且在国内外有应用业绩,如技术支持方作为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则不能再作为其它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8)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6.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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