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外国语大学闵行外国语中学工程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工程招标
添加时间:2014-02-14 14:52:5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外国语大学闵行外国语中学工程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上海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上海外国语大学闵行外国语中学工程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工程的预算金额为220万元整。本次招标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上海外国语大学闵行外国语中学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华漕爱博家园动迁基地内,东至蟠龙港,西至闵嘉高架防护绿地、北至小区规划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9990.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6241.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698.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单层地下车库、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风雨操场及门卫、垃圾房和室外运动场地等配套设施。
新建上海外国语大学闵行外国语中学工程已完成了报建等相关工作(报建号:1001MH0063),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的专业分包,纳入施工总包管理范畴,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由施工总承包向招标单位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 投标人应为太阳能设备和空气源热泵的制造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
(4) 具有住建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 拟派至现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质;
(6) 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需备案);
(7) 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8)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文件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9)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10) 投标单位、拟派至现场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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