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济南投入1000万重奖节能减排县区

添加时间:2014-05-12 16:44: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为确保济南市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继发布《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后,济南市又发布《济南市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再次投入1000万元改善环境质量。

  近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励专项资金”),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较好、环境管理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县(市)区予以奖励。

  根据《办法》,济南市财政每年出资1000万元作为年度奖励专项资金。市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分别设立污染物总量减排奖、环境管理奖、水环境质量改善奖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4个奖项,考核奖励对象为六区三县一市和高新区,对每个奖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资金奖励。考核实施月通报、年考核,奖励资金每年兑现一次。

  据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以及污染防治等支出,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凡擅自更改已批复的项目方案或其他不按规定使用奖励资金的,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环保部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本年度辖区内发生重大(Ⅱ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县(市)区,取消环境管理奖获奖资格。